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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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中心

档案接收

2021-10-11 11:20:16 4977

一、应提交材料:

1.新乡市区户口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在本地就业、创业的流动人员另需提供与新乡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提交相关材料,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具商调函,办事人员持商调函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网上办理:登录新乡人事人才网(www.xxrsrc.cn)“网上办事”或关注“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微网站,选择“申请商调函”,上传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下载电子版商调函,办理档案转递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