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欢迎您,访问新乡人事人才网!
登录 | 注册 手机站 | 服务热线:0373-3032075
人才中心

档案业务知识问答(第二期)

2025-02-17 18:40:36 2858

10000066468816.jpg



网民:

依据档案记载可开具哪些证明?

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

依据档案可开具证明有:存档证明、存档区间证明、无公职记录证明、现实表现材料(用于政审)、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党员材料存放证明、无被开除公职记录证明等七类。



网民:

线上如何申请开具档案相关证明?

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

登录新乡人事人才网(www.xxrsrc.cn)点击“网上办事”或关注“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微网站”,选择“开具证明”,上传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下载电子版证明材料即可。



网民:

线下如何申请开具档案相关证明?

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

本人出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依据本人档案实际记载和有关材料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



网民:

可以申请归入本人档案的材料有哪些?

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

履历类材料: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自传和思想类材料:反映个人思想、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材料;

考核鉴定类材料:包括工作表现、能力评估、品德鉴定等;

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培训记录等;

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涉及政治审查、审计报告等;

党、团类材料:包括党员、团员的相关材料;

表彰奖励类材料:表彰决定、奖励证书等;

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涉及违法违纪的处理决定、处罚记录等;

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包括工资单、任免通知、出国证明、会议代表登记表等。